江蘇省工業廢水與生活污水分質處理工作推進方案
開展技術評估:2023年8月底前,各縣(市、區)按照《江蘇省城鎮污水處理廠納管工業廢水分質處理評估技術指南(試行)》(附件1,以下簡稱評估指南)要求,對納入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監管及水污染物平衡核算范疇的縣級以上城鎮污水處理廠(附件2)、生產廢水接入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的工業企業開展調查評估,完成城鎮污水處理廠納管工業廢水分質處理綜合評估報告。
編制實施方案:2023年11月底前,各設區市組織各縣(市、區)制定工業廢水與生活污水分質處理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明確工程建設清單和實施計劃,并匯總形成設區市實施方案(編制大綱見附件3),經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于2023年底前,報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備案
推進分類整治:各地要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加快推進工業廢水與生活污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蘇錫常等環太湖地區、寧鎮揚泰通等沿江地區,分別于2024年、2025年實現應分盡分;徐連淮鹽宿等淮河流域地區省級以上工業園區等有條件的園區2025年底前全部實現應分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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