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區域污染物總量協同控制 實施方案》
到2025年,長三角區域污染物總量協同控制機制基本建立,生態環境協同治理能力持續提升,污染物排放總量顯著下降,區域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主要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到2025年,長三角區域氮氧化物(NOx)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重點工程減排量累計分別達到23.10萬噸和16.25萬噸。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下降。到2025年,長三角區域化學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重點工程減排量累計分別達到34.71萬噸和1.92萬噸。
您好!請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