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 2023/08/09 分類:華東地區 寧夏 政策中心 西北地區 545 0 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 《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加強固定污染源監管,推進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規范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建設和運行管理,保證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數據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發揮污染源自動監控監管效能。 標簽: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控 上一篇: 關于同意實施第二批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項目的通知–環辦科財函〔2023〕261號 下一篇: 湖北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動方案(202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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