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試行) 2023/08/24 分類:寧夏 政策中心 西北地區 592 0 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試行) 《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定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辦法(試行)》,以加強固定污染源監管,推進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規范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建設和運行管理,保證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測數據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發揮污染源自動監控監管效能。 標簽:固定污染源污染源 上一篇: 《廣東省碳交易支持碳達峰碳中和實施方案(2023-2030年)》 下一篇: 河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2023年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修訂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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