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關于汕尾市燃氣鍋爐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 2023/06/05 分類:華南地區 廣東 政策中心 583 0 汕尾市人民政府關于汕尾市燃氣鍋爐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 (一)新建燃氣鍋爐 自公告施行之日起,新改擴建的燃氣鍋爐項目執行廣東省地方環境標準《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1765-2019)表3規定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二)現有燃氣鍋爐 自2024年7月1日起,全市范圍內現有燃氣鍋爐項目執行廣東省地方環境標準《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9)表3規定的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標簽:大氣污染物燃氣鍋爐顆粒物 上一篇: 《河南省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 (2023-2025年)》 下一篇: 黃岡市2022年度城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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