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乍浦經濟開發區(嘉興港區)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方案(2023-2025年) 2023/06/30 分類:華東地區 政策中心 浙江 713 0 浙江乍浦經濟開發區(嘉興港區)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方案(2023-2025年) 到 2023 年底,制定重點行業 VOCs 綜合治理技術規范,完成第一批 VOCs 綜合治理企業“一企一方案”編制及技術評估論證,完成當年減排任務,有效提升港區 VOCs 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到2024年底,VOCs污染排放得到有效控制,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完成省級清新園區創建;到2025年,持續鞏固治理成果,以臭氧為首要污染物的超標天數明顯減少,臭氧濃度實現穩定并達到二級標準。 標簽:VOCsVOCs污染防治揮發性有機物 上一篇: 《張家川縣人民政府關于張家川縣西城區生活污水處理廠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公告》 下一篇: 《太原市“十四五”時期“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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