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防治揚塵污染管理辦法
負有揚塵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加強智慧化、信息化監管。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通過智慧工地監管系統、公安交警部門通過路面視頻監控系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通過易產生揚塵污染物料運輸車輛GPS定位系統以及其他負有揚塵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通過其他監管系統,發現違法行為線索、獲取揚塵污染數據的,應當主動履行監管職責,并及時將相關信息推送至數字城管部門。數字城管部門應當綜合各部門推送的信息,利用已建成的揚塵污染監控網絡,將揚塵污染防治管理納入網格化管理。
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結合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需要,適時分析城市環境大氣顆粒物濃度變化情況,及時通報大氣顆粒物濃度異常情形或揚塵污染隱患區域。負有揚塵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加強對揚塵污染隱患區域內的揚塵污染防治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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