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空氣質量提升攻堅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
《行動方案》分為空氣質量提升具體目標和重點工作任務兩部分。其中,省下達我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2023年力爭達到39微克/立方米,2024年力爭達到37微克/立方米,2025年力爭達到36微克/立方米;平均空氣優良天數比率2023年力爭達到79%,2024年力爭達到80%,2025年力爭達到81%;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
重點工作任務方面,主要包括綠色發展提升行動、煤炭減量替代提升行動、交通運輸優化提升行動、面源污染減排提升行動、減污協同增效提升行動、數字監管賦能提升行動、監管執法能力提升行動等7大行動21條具體措施。
開展產業綠色發展提升行動,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加快傳統產業改造提升,大力整治“散亂污”企業;開展煤炭減量替代提升行動,加快實施現有煤電機組提標改造,積極穩妥推進支撐性電源項目建設,大力壓減非電行業煤炭消費量,加大散煤淘汰力度;開展交通運輸優化提升行動,深入推進營運柴油貨車專項整治,積極推動“公轉鐵”“公轉水”,加大新能源汽車普及推廣力度;開展面源污染減排提升行動,深化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強化移動源污染綜合治理,大力整治餐飲油煙問題,開展惡臭異味專項整治;開展減污協同增效提升行動,強化揮發性有機物深度治理,加強氮氧化物深度治理;開展數字賦能監管提升行動,完善大氣環境監測網絡,提升全市大氣污染防治信息化水平;開展監管執法能力提升行動,加強生態環境部門能力建設,一市一策加強攻堅幫扶,強化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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