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駐馬店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2024/04/26 分類:華中地區 政策中心 河南 438 0 《駐馬店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實施方案》 到2025年,全市PM2.5濃度低于36微克/立方米,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2.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控制在0.3%以內,完成省下達的“十四五”氮氧化物和VOCs總量減排任務。 標簽:VOC空氣質量 上一篇: 廣東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協調小組關于印發廣東省2024年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 廣東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協調小組關于印發廣東省2024年推動落后產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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