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落實《鍋爐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實施意見 2024/04/11 分類:中央 政策中心 402 0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落實《鍋爐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的實施意見 按職責分工,有序推進小型電站鍋爐和在役時間超過15年老舊低效工業鍋爐淘汰工作;到2025年,細顆粒物(PM2.5)未達標城市基本淘汰行政區域內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國家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全域以及東北地區、天山北坡城市群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 標簽:低碳鍋爐 上一篇: 《深圳市綠色工廠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下一篇: 長治市落實《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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