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機車車輛鳴笛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辦法 2023/06/25 分類:中央 政策中心 661 0 鐵路機車車輛鳴笛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鐵路機車、動車組和軌道車、接觸網作業車、大型養路機械等鐵路機車車輛聯系和報警產生的鳴笛(以下簡稱鐵路機車車輛鳴笛)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防范鐵路機車車輛鳴笛噪聲擾民問題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鐵路機車車輛鳴笛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標簽:噪聲 上一篇: 《襄陽市危險廢物包裝規范指引》 下一篇: 《“烏-昌-石”區域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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